联系我们

姓名:戴涛博士
手机:13071227777
邮箱:128187809@qq.com
律所:国浩律师(武汉)事务所
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宏泰大厦21楼

您当前的位置: 武汉刑事律师> 刑罚种类> 没收财产
`

没收财产

来源:武汉刑事律师   网址:http://www.whviplsxs.com/   时间:2016-08-25 11:08:05

分享到:0

刑法对每种罪名都做了详细的定义和规定,并进行了刑法罪名解读,本文主要对刑法中的罪名解读进行了介绍。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。没收全部财产的,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。 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,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。 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,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,经债权人请求,应当偿还。以上是罪名解读栏目为您精选的刑法中关于罪名解读的法律知识,许多都是笔者精心为您准备的罪名解读常识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刑事法律中,各种罪名都有详细的解释,掌握刑法罪名解读是熟悉刑法知识的必要条件。罪名解读栏目为您介绍了全面解读了刑法罪名, 另外还有刑罚种类的具体说明的介绍。

电话联系

  • 130712277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