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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被羁押的中止审理吗?

来源:武汉刑事律师   网址:http://www.whviplsxs.com/   时间:2021-05-06 09:05: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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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被告被羁押中止审理吗?

可以中止审理,因为被告现在的身份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,正在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刑事审判阶段,如果在判决后收监,那么就在监狱开庭。看守所不能开庭。

二、刑诉的规定是什么
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<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181条的规定,遇到下列情形之一,影响审判进行的,可以中止审理:

1.自诉人、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。应当裁定中止审理。

2.起诉后被告人逃脱,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。应当裁定中止审理。

3.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,被告人下落不明的,应当裁定中止审理。

4.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。应当决定中止审理,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。

(1)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

(2)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

(3)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,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

(4)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

(5)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。

5.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,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,可以裁定中止审理。
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零六条规定 在审判过程中,有下列情形之一,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,可以中止审理:

(一)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,无法出庭的;

(二)被告人脱逃的;

(三)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,无法出庭,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;

(四)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。

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,应当恢复审理。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

当人民法院在受理了相关案件后也是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判决,民事诉讼需要在指定的期限内审结也是体现了司法的效率,当在受理案件没有做出判决前出现了一些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况下,法院也是会中止案件的审理,当造成中止审理的情形消失后也是会恢复审判程序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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